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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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債務催收及資產處置公告
經監(jiān)管機構批準,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更名為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我公司擁有下列寧夏凌峰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等共計63戶債權,部分相關債務人、保證人等已下落不明,我公司無法當面催收,為維護我公司合法權益,現要求下列債務人自公告之日起盡快向我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擔保合同約定的償付或擔保義務。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請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代為履行或承擔償債義務。
同時我公司擬對下列不良債權資產進行公開處置,共涉及債權63戶,債權本金余額208,624.30萬元,主要分布于銀川市、吳忠市、石嘴山市、中衛(wèi)市等,處置方式為單戶處置或組包處置等,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債權情況
詳見附件《債權明細表》。
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基準日債權本金余額,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上述債權處置時債權及其項下權力義務一并轉讓。債權抵押物涉及土地、廠房、商業(yè)房產、機器設備等多種類型,具體可與我公司聯系對接。
2、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
3、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約定及生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4、本公告僅具有催收、要約邀請的效力,交易相關事項以最終協(xié)議為準。
5、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原已簽署的相關合同、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
6、請投資者登錄中信金融資產官方網站查詢。
二、交易方式
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規(guī)定的方式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訴訟追償、債務重組、公開轉讓等。如采取公開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單戶或打包處置,整體或其中任意資產與其他符合轉讓條件的資產組合打包處置。
三、交易條件
投資者信譽好,須按我公司規(guī)定的要求支付轉讓價款并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四、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依法注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的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資產原債務人及關聯企業(yè)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其他依據法律法規(guī)不得收購、受讓轉讓標的的主體。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同時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六、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張女士,0951-3059402。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李女士,0951-3059559。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
2024年8月13日